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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一笔新的利息已到账,请查收!(湖北城乡养老) 最新数据

您有一笔新的利息已到账,请查收!

这两天,湖北各县市已陆续有群友反馈在个人权益里可查询2026年的账户信息,代表各地基本已完成上一年度城乡养老个人账户结息计算.

湖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账利率

据石首人社文章,2025年湖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账利率为3.32%.

2025年湖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账利率为3.32%

公众号:石首阳光人社

查询方法

鄂汇办app,
搜索,2025,
进入“湖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_2025”,
可查询城乡养老个人权益(缴费信息,账户信息等)

也可参考之前个人的文章
PS.电子社保卡个人权益单也可以查询,但更新时间相对较晚

个人账户计息规则(应该各省份通用)

5.3 个人账户结息
5.3.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从参保人缴费到账的次月起按照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利率为其个 人账户开始计息。
5.3.2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息年度,每年12月31日为结息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应于一个结息年度结束后,根据上年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本年个人账户本金,分别计算个人账户利 息,并记入个人账户,生成年末累计储存额。
5.3.3中断缴费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不间断计息。
5.3.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参保人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时,应对其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即时 结息。
5.3.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首次支付参保人待遇时,结转个人账户储存额,其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 后的储存额宜按月计息。
5.3.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跨统筹地区转移、跨制度衔接手续,转出地计息截止时间点为办理转移 衔接手续的上年末(指自然年度,下同),转移接续当年的缴费(含当年补缴历年保险费)和上年末累计个 人账户储存额应在当年产生的利息,由转人地计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范

计算验证

首先鄂汇办app里个人权益账户信息仅显示3年数据,仅以此进行参考.

图1第一行2026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截止上年末累计本息,这就是我们最为关注的截至2025年底完成结息计算的本息和.
个别群友可能还有个人缴费,资助缴费等不为0,个人猜测为入账次月计息导致计入了2026年,
暂不参与上一年的计息(云林夕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我们再看看,利息,通过利息除以截止上年末累计本息乘以12,我们可以发现与2025年的计息利率相符.
月利率: 55.88/20198.64=0.002766523,
年化利率: 0.002766523*12=0.033198275,
与3.32%基本相符
当然2026这个利息只是临时的,会在一定情况下(例如办理退休手续或者下一年度结息)更新覆盖掉.

图1第二行2025

通过利息除以(个人缴费+子女资助+政府补贴)除以利率乘以12,
(通过假设缴费和资助为同一月份缴纳)
刚刚好可以得到计息月份 596.64/(9600+9600+402)/0.0332*12=11.0015,计息11个月,
我们可以猜测为1月份缴纳, 通过与该群友沟通确认也确实为1月份缴纳,
验证成功!
上面是结息时无上一年上年末累计本息

图2第一行2026

同上,72.71/26276.68*12=0.033205108
与3.32%基本相符

图2第二行2025

我们先看看规则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应于一个结息年度结束后,根据上年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本年个人账户本金,分别计算个人账户利息,并记入个人账户,生成年末累计储存额。 咱们就按照这个规则来

上年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息利率 17517.93*0.0332=581.595276
本年个人账户本金计息758.75-581.595276=177.154724
计息月份177.154724/8000/0.002767092=8.002748192
计息月份为8, 与该人在4月完成补缴相符
PS.该数据有缴费但无政府补贴可判断为补缴

正向计算就是上年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息利率+本年个人账户本金月计息利率*计息月份

17517.930.0332+80000.0332/12*8=758.6619427
与758.75大体相符,可能中间某些小数取值存在误差

其他

近些年养老个人账户计息利率
养老个人账户计息利率 这也是湖北城乡利率首次超过职工
(某些省份去年就已经超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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