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工资社保与个税 浅谈
五险两金工资计算器
就为了这瓶醋包的饺子
工资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而笔者,作为一名企业职工,其工资主要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日常还有餐补,通讯费等补贴.这些一并被纳入个人所得税app里的工资薪金里的收入作为税前工资进行计税纳税。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指企业为了保障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用,而设置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它的费用其实也会被纳入税前工资进行计税纳税。
最近,个人所得税app上更新上一年最后一个月底报税信息,发现税后与实发不一致。
后面找人力要了工资条,才发现工资报税里面多了一笔钱,但实际没发,是因为那是公司给交的补充医疗的费用,在工资条里面显示为税前应补,税后应扣。
虽然补充医疗是公司掏的钱,但还得过下工资,走下个税。国税函〔2005〕318 号: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各类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缴付时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5〕94 号: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基本保险,不适用免税政策。
财税〔2013〕103 号: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可在 4% 限额内税前扣除;补充医疗保险无此优惠,仍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计税。
社保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社保,是社会保障的简称,当然这是广义概念.平日里常说社保,更多的可能是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或者仅仅是针对企业职工的养老和医保。
当然,公积金,准确来说并不在社保概念里.
社保基数
在社保中有一个重要的概念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简称社保基数)这一核心概念。它是计算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保费数额以及职工将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对于社会来说,具体来说是省份,社保缴费基数设有上限和下限。其确定与各省份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挂钩。
缴费基数下限:通常为上年度全省(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如果职工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低于此标准,则按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通常为上年度全省(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如果职工本人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此标准,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介于上下限之间的,则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具体来说,应该是上一年度1月至12月所有工资性收入(含年终奖)的月平均值作为缴费基数。
当然,员工的社保基数提高对应着企业成本也会增加,于是,部分小型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将职工统一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随着,各部门数据打通,尤其是税务掌握个人所得税数据与社保征收数据,将来这部分空间可能被逐渐压缩。
另一方面,逐年提高的社保基数渐渐偏离大多数人的实际工资收入,这也导致了,部分企业职工,在享受社保待遇时,会出现,实际工资收入低于社保基数的情况。
社保基数逐年提高,但最低工资标准基本没啥变化.
社保缴费比例
参考:北京社保缴费比例
以下为北京市2025年社保缴费比例参考:养老保险:个人8%,单位16%
医疗保险:个人2% +3 ,单位9.8%(含生育)
失业保险:个人0.5%,单位0.5%
工伤保险:个人0%,单位0.2%-1.9%(根据行业不同)
公积金:个人5%-12%,单位5%-12%(双方比例一致)
注:具体缴费比例可能因地区、行业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是指个人为了保障职工社保的权利,而设置的一种就业方式。它的主要特点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灵活就业。
这里本不该提的,但聊到社保,还是提一嘴吧。
灵活就业社保基数
灵活就业缴费基数一般为固定档次,
以湖北为例,缴费档次分为下限档,一档60%,二档70%,三档80%,四档90%,五档100%,六档150%,七档200%,八档250%,九档300%.
灵活就业缴费比例
养老:个人20%,需承担统筹部分,其中8%进入个账,12%被统筹
医疗:可能分为"单建统筹”与“统账结合",各省县市缴费比例不一
其他
部分地方灵活就业医保含生育险,
部分地方灵活就业可缴公积金
个税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通常为用人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采用 “累计预扣法” 进行计算。这种方法考虑了纳税年度内的累计收入,使预扣的税款更接近年度汇算后的实际应纳税额,可以有效避免年终大量补税或退税。
其核心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关键,它等于: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为了方便计算,税法提供了适用于超额累进税率的速算扣除数法,其通用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 速算扣除数 |
|---|---|---|---|
| 1 | 不超过 36,000 元的部分 | 3 | 0 |
| 2 | 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的部分 | 10 | 2,520 |
| 3 | 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 4 | 超过 300,000 元至 420,000 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 5 | 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 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 6 | 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 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 7 | 超过 960,000 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个税扣除项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扣除项目至关重要,它们直接降低了税基:
累计减除费用
即常说的“起征点”或基本减除费用。目前的标准为每月5000元,按纳税年度累计计算。对于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或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有特殊的累计扣除规则。
专项扣除
指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 “三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险”扣除:个人按国家或省级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付的部分,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部分,需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收入征税。 住房公积金扣除: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 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部分允许扣除。月平均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同样,超过部分需并入工资薪金征税。
注:灵活就业缴费也可以作为专项扣除,用于个税汇算清缴。
专项附加扣除
这是2018年税改后引入的重要惠民政策,根据现行税法,主要包括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七项支出,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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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扣除
包括符合条件的年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商业健康保险支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支出、个人养老金以及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等。
挖坑
回头可以聊聊,养老第二三支柱,年金和个人养老金